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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260亿元!

发表时间:2024-11-18 13:49来源: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
10月30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印发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的通知》。

文件提出总体要求,到2025年底,江门市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过100家,涉及专利超过5000件;经营主体专利技术对接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超过2000件;知识产权转化效能显著增强。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260亿元,推广知识产权租投联动,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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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文昭,联系电话:3168305。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我市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抢抓“大桥经济”“黄金内湾”历史机遇,通过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到2025年底,我市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过100家,涉及专利超过5000件;经营主体专利技术对接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超过2000件;知识产权转化效能显著增强。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260亿元,推广知识产权租投联动,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零的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供给结构,扩大专利转化运用高质量供给。

1.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提升工程。盘活高校院所存量专利,打通专利转化路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采取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不同模式进行转化运用。组织5场以上企业进高校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促成专利供需精准匹配。推动建立高校、科研机构、发明人和技术转移机构等主体之间责权利相统一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政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投标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备案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涉及专利的,应依法进行专利许可、转让备案登记。到2025年底推动实现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超过2000件。(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负责,除特别说明外,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重点产业专利转化强基工程。围绕江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产业发展,依托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支撑产业集群技术攻关和创新引领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明晰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办好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每年举办一届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市场潜力巨大、专利价值优势显著的创新项目,以点带面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指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产业发展动能。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推进重点技术领域标准战略与专利战略相结合,支持创新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提升产业竞争新优势。(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实施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工程。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登记,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到2025年底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100家,涉及专利超5000件。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企业,加速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梳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企业等重点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企业信息,建立备案企业工作台账。指导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上进行专利产品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在专利许可、转让、质押融资、高校技术团队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围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分产业领域推荐符合条件的产品申报认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挖掘企业需求,活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4.搭建企业专利需求对接平台。在专利技术供给端,通过导航分析等专利信息利用及调研等手段梳理高校院所、国企和企业端专利情况,获取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形成专利供给技术清单;在专利技术需求端,通过调研走访、调查问卷和对接会等方式,掌握企业专利交易运营需求,收集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形成专利转化清单。分行业、分产业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为专利技术持有人与需求方提供供需对接技术指导服务。探索设立“专利运营特派员”制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参与服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产业化运营活动。开展专利转化点对点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负责)

5.畅通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渠道。建立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组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为入库企业精准推动相关专利技术信息。支持入库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根据企业孵化、培育、成长、Pre-IPO、上市后等不同阶段提供“一企一策”综合金融服务,联合银行机构、证券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等形成对入库企业的多元化接力式投融资服务,充分运用三四板对接“绿色通道”“公示审查”机制,助力一批入库企业挂牌上市。联合资本市场学院、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面向重点企业主办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赋能“强基”系列专题培训班,为企业提供上市顶层战略规划设计、市值管理、私募股权融资等高端培训课程,助力企业深度对接交易所核心资源和加快进入全国性资本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优化市场环境,激发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

6.强化专利产业化政策导向。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在各类考核中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价反馈,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负责)

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布局建设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加快推进开平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支持江门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升级为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申报国家级保护中心,破解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难题,为培育战略性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负责)

(四)强化公共服务,助力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提升。

8.提供知识产权全流程服务。推进江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的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传播利用。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作用,为技术研发、转化对接、专利布局等提供基础服务支撑,帮助中小企业对接更多适用、优质专利技术,有效匹配中小企业需求。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以促进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鼓励聚焦本市重点产业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全流程服务,提供集成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建设江门市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数据库,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强融资创新,拓宽专利转化运用渠道。

9.深化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和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扩大质押贷款规模、推动知识产权混合质押。用好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功能,推广商标质押登记咨询和受理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融资力度,扩大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和业务培训,加大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依法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稳步发展。探索区域性知识产权股权市场运营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服务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负责)

10.推进知识产权租投联动和知识产权证券化。优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保险、信用担保等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进知识产权租投联动和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建设知识产权投融资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落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确
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测评价。各部门加强跟踪监测,对企业和地方上报信息开展核查抽查,并按年度进行绩效评价,做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效果可检验、可评价、可感知。

(三)加强宣传推广。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工作经验,上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专利转化运用氛围。

附件:江门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5年)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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